中华民族历来尊重自然、热爱自然,绵延五千多年的中华文明孕育着丰富的生态文化,对于建设生态文明、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要启示和借鉴意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深刻阐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在规律和本质要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了思想指引。《习近平生态文明文选》第一卷深刻体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所蕴含的深厚历史文化底蕴。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大理古生村考察时深情嘱托,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10年来,洱海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水质越来越清,水生态越来越好。图为2025年6月19日拍摄的洱海。 视觉中国 李钰/摄
传承中华民族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生态价值观念。中华文明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哲理思想,“劝君莫打三春鸟,儿在巢中望母归”的经典诗句,“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的治家格言,都蕴含着质朴睿智的自然观,至今仍给人以深刻警示和启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引用古语,强调要把天地人统一起来、把自然生态同人类文明联系起来,按照大自然规律活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传承中华民族生态价值观念基础上,深刻把握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重要理念,为全社会正确认识人与自然关系、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持续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奠定了坚实文化根基。
汲取中华民族友好保护自然、合理利用自然的生态智慧。“取之有度,用之有节”,是生态文明的真谛。我们的先人很早就认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道出了生态资源有限、需要珍惜的道理。“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警示人们对自然不能过度索取,否则将自食恶果。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汲取中华文明历史长河中友好保护自然、合理利用自然的生态智慧,强调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发展方式走到了尽头,顺应自然、保护生态的绿色发展昭示着未来,强调要把经济活动、人的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受的限度内,给自然生态留下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推动传统的生态智慧在当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焕发出新的生机活力,使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呈现出鲜明的中华文化特色。
借鉴中国历史上把保护自然观念上升为国家管理制度和律令的生态治理经验。在我国浩如烟海的古代典籍中,记载了很多通过建章立制保护生态环境的主张、史实。我国古代很早就把关于自然生态的观念上升为国家管理制度,专门设立掌管山林川泽的机构,制定政策法令,这就是虞衡制度。《周礼》记载,设立“山虞掌山林之政令,物为之厉而为之守禁”,“林衡掌巡林麓之禁令,而平其守”;秦汉时期,虞衡制度分为林官、湖官、陂官、苑官、畴官等;往后延续到清代,虞衡制度都一直存在。习近平总书记曾引用虞衡制度阐述我国自古以来对自然生态保护的重视,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要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资源能源等领域相关法律制定修订,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借鉴我国古代生态治理经验,推动生态保护与文化传承协同发展,指导我国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以良法保障善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制度保障更加完善、更加有力,推动新时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
更多内容详见: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院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文章《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贡献》
(策划:旷思思 张阳 审核:李艳玲)